影视学院图书资料阅览室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3-04-21 浏览次数:1315
影视学院图书资料阅览室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图书资料室管理,营造文明卫生、舒适的学习阅览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1、图书资料室开放时间执行学校作息时间规定,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开放。
2、图书资料是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凭本人有效证件进入,随身携带的书籍、包等物品摆放至指定位置。
3、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携带手机要调至静音模式。
4、室内严禁吸烟,保持环境卫生,不得乱扔杂物。
5、阅读图书期刊一次取书不得超过三本,阅完请归位。
6、图书资料阅览室图书均为孤本,概不外借。
7、损坏图书,则按照学校规定,罚款或赔偿。
8、不得将图书资料带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教师使用净水机、咖啡机等设备时,请爱护设备,节约资源,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因特殊原因非工作时间,如需使用图书资料室,需提前联系,联系电话,8349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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