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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电视学院学生会章程(试行)
发布时间:2023-04-21 浏览次数:1280

电影电视学院学生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南京艺术学院电影电视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学院分团委指导下,健康向上的优秀学生群众组织,它代表并服务于同学,是开展群众性德、智、体、美、艺等各项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是一支骨干队伍。

院学生会,坚决执行院系党委、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学校党委、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活动。

院学生会要充分发挥学院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全局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利益,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学生专业特点的文化、体育类活动,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切实为同学们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一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内设学生会主席1名,学生会副主席2名。学生会主席全面负责学生工作的开展;副主席协助负责。

第二条 主席团下设秘书部、文体部、社团部、媒体部、外联部、权益部6个部门。每部门分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

第三章 成员及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有本校学籍的学生,被院学生会录取并承认院学生会章程的均为院学生会成员。 

第二条 加入方式:

经个人申请,学生会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现场面试及打分,经各部部长讨论,最后由团总支择优录取。 

第三条 加入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全院师生服务;  

二)努力学习专业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三)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自觉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自觉维护学生会声誉,为本学生会服务; 

四)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树立良好的言行规范。加强领导与学生间的联系,作到“上情下知,下情上达”;

五)遵守院学生会章程,执行院学生会决议,积极参加院学生会主办或承办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第四条 加入权利

一)对院学生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咨询和监督的权利,有参加院学生会主办或承办的各项活动、参加院学生会有关工作讨论及学习有关文件和材料的权利;

二)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要求院学生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权利,并拥有使用院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四)有向院学生会反映或通过院学生会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五)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工作优秀的院学生会干部可参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及其他奖励和荣誉的评选活动,并有得到期末综合测评相关分值的权利。
第五条 凡加入院学生会的成员应严格按照学生会干部条例、考勤制度、例会制度工作;学期末各科成绩达标。否则予以退会考虑。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 章程的修改需院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提议,并由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院学生代表大会,由院分团委负责解释。 

第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录:

学生会工作细则

一、学生会主席及副主席职责

主席

一)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对全院学生负责; 

二)主持制定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制定学生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主持召开学生会全全体例会、干部例会及学院学生会主席例会,研究并决定重要工作; 

五)根据院学生会职责,明确院学生会人员分工,带头落实并督促实施;   

六)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学生会和全院同学监督。

副主席

一)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对主席负责; 

二)根据学生会分工,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三)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在主席不在的情况下,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能。 

二、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职责

部长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段提高思想觉悟,积极进行工作改革和创新;

二)积极贯彻执行院学生会的决议,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四)根据学生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与实施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及时向组织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与其他各部门的联系,分工合作;

六)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提名、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

副部长

一)全力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二)根据部门工作分工,做好自己承担的工作; 

三)在部长不在的情况下,受部长委托执行部长职能。 

干事

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部门工作,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各部门职责

秘书部

一)协助主席,负责安排会议准备、记录、考勤等工作和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二)对学生会的各个部门的财产进行统计与管理;

三)对学生会各项活动经费进行管理和申报;

四)协助主席团与其他各部完成日常统计与记录工作;

文体部

一)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校园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陶冶学生艺术情操,拓展学生艺术发展空间,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

二)负责学院迎新晚会、院歌手大赛活动的筹备、组织等工作;

三)选拔和培养学生文艺骨干,配合校文艺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的培训,协助学院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比赛,体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

四)承担校内外活动的礼仪工作;负责学院活动中的舞台背景设计及前台布景;

五)适时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

六)组织、管理学院各种体育工作,选拔优秀的运动员组成田径队、篮球队、足球队等,抓好训练工作,在各种竞赛中力争好成绩;

七)切合实际的在本学院各班、各年级之间开展各种球赛、体育竞技比赛;

八)适时与我校兄弟学院体育联谊,开展活动,加强联系;

社团部

一)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

二)监管社团运作,引导社团动向,指导社团活动开展度。协调各社团之间关系,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

三)社团部致力为社团创造一个有利开展活动的条件。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反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学校的社团活动;

媒体部

一)负责各项活动的前期宣传,如海报书写、张贴、横幅悬挂等;

二)负责各项活动中期拍照,写稿的工作;

三)负责对接学院记者团完成各项活动后期宣传报道,资料上传至学院网页等工作;

外联部

一)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树立学院形象。负责加强本院与其他学院的沟通与交流,共同发展;与其他院校密切联系,把成功的管理经验和优秀活动引进我院学生会;

二)负责为学生会活动的开展,适时适当寻求社会力量帮助,为我院举办的相关活动及学生会其他活动寻求赞助经费,努力与其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权益部

一)以维护全校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为宗旨,做同学们权益的代言人;

二)积极与学校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深入开展“民主交流会”和“伙委会”工作,及时反馈同学们的意见与建议;

四)做好学生的生活管理与卫生管理工作;

五)日常工作以协调学生与学校关系为主,适当的针对学校的政策,学生的利益给予宣传及引导。帮助大家维护好自身的利益;还有多为同学们做些实事,更重要是要站在校方角度想问题,尽量符合学校办学理念,提出合理的建议;

 

例会制度

一)干部例会

第一条 时间

每周一上午9:30召开主席团例会;每半个月的周三下午4:00召开主席团及各部部长与副部长会议;每个月的第三个周三下午4:00召开院学生会大会;根据学院大型活动时间安排,活动前召开院学生会工作布置大会。

第二条 出席人员

学院学工办负责老师,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第三条 会议流程

会议开始前五分钟秘书部负责点到,会议根据实际需要由学工办负责老师、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各部门分别主持,秘书部负责会议记录(记录格式见附表1),各与会学生干部应做好记录,确保及时、完整地传达会议信息和会议精神;

第四条 所有出席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严格按照请假程序,请假方才有效;否则视为旷到。迟到三次视为一次旷到。

二) 部门例会

第一条 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部门例会,该部门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时间、地点自定,部长负责主持,秘书部负责会议前点名及会议记录。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将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于会议前转交给秘书部,请假方才有效;否则视为旷到。迟到三次视为一次旷到。

三)特殊会议

第一条 特殊会议包括学期始末的学生会全体大会、招新大会、换届大会;

第二条 特殊会议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秘书部负责主持及维持会场纪律,秘书部负责通知与会人员;

第三条 出席人员

全体学生会成员及竞选、投票人员

第九条 所有出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严格按照请假程序,请假方才有效;否则视为旷到。缺席(不论请假与否)三次学生会全体大会者一律认为自动离职并退出学生会,迟到三次视为一次旷到。

 

考勤制度

一) 值班考勤

第一条 学生会各成员必须依表按时值班,协助老师处理工作;

第二条 秘书部负责值班考勤,每周统计旷到人员,并于每周干部例会提出通报;

第三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严格按照请假程序,请假方才有效;否则视为旷到;

二)会议考勤  

第一条 详见例会制度

 

学生会财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 院学生会活动经费由院学工办统一划拨,由院学生会秘书部进行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学生会开展学生活动。经费使用应做到认真预算、申请有理、妥善保管、使用有据、规范结帐,杜绝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

第二条 学生会活动常用易耗品及日常办公用品由秘书部统一进行购买并管理。学期初秘书部统计学生会各部门现存物品种类及数量,制作学生会存物统计表(统计格式见附表),并将存物统计表格上传至学生会电脑文件夹及群共享中。学生会物品统一放在学院办公室103;

第三条 学生会存物统计表每月初更新一次,由秘书部上传至学生会文件夹及群共享中,并在干部例会中公布;

第四条 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所需物品经费需在活动举办前进行预算,预算本着节约有度的原则,填写活动审批表格相应经费预算内容,由秘书部统计并向学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经费的使用;

第五条 如因特殊原因超出预算,应由该部门向秘书部申报,秘书部及时向主席团和分团委负责老师进行追加预算申请,待批准后方可追加预算,否则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第六条 各部门活动结束后应在两周内整理好报销凭证及结算,由秘书部统计:对于预算多出部分应将余额交至秘书部作为学生会其他活动经费;对于预算缺少部分,应由秘书部向学院提出申请报批;

第七条 对于小金额费用(50元以下)使用可先由各部门自行垫付,待活动举办结束后秘书部从学生会经费中直接报销;

第八条 申请下的活动经费由秘书部分发给所需部门,领取者需在账目中签字。若活动有赞助经费,该经费由秘书部保管并归为活动经费;

第九条 经费使用过程中需由至少两人或两人以上经手,并在使用过程中向商家索要有效报销凭证。有效票据指工商企业正式税务发票。发票应注明单价、数量、总额、日期、经办人、证明人及事由;

第十条 分团委负责老师及主席团有权对各部门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所有学生会成员对经费的使用享有知情权;

第十一条 经费使用需实事求是,使用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更换名目,冒名顶替;

第十二条 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出具有效报销凭证,需由负责部门部长书写情况说明,由分团委负责老师签字后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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